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5-07-28 来源:市政府办
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4年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收支决算总表
二、2014年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支出决算表
三、 2014年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四、 2014年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进行调查研究和文字综合。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日程安排。
(三)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市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四)审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请示、报告市政府的工作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省政府和省部门、国务院和国家各部委及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交办,对市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有争议问题进行协调或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督查和信息反馈;负责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工作联系。
(八)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九)负责收集、处理经济建设和社会动态信息,为市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信息工作。
(十)联络新闻单位,对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十一)参与或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市领导来我市视察、参观、考察的活动安排和接待工作。
(十二)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三)负责市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的规划、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自动化建设和技术应用工作。
(十四)负责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项目的管理、组织社会力量失贫和开展移民动迁扶贫工作;对全市扶贫开发进行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检查验收。
(十五)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葫芦岛市人民政府机关服务中心
2.葫芦岛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3.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4 .葫芦岛市华侨联合会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另附件)
第三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979.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307.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07.6万元。
2.其他收入0.5万元,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670.9万元。
(二)支出总计3342.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034.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7.5万元。
2.项目支出1307.3万元,主要包括督查室提案办理、应急值守及保障、国防动员、政务公开事务、电子设备购置、管网改造、地方志编纂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636.9万元
主要是项目当年未完成,补充经费指标下达晚未及时支付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4.8万元,项目支出1307.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2.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9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8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3.4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257.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日常办公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61.6万元,主要是督查室提案办理、应急值守及保障、国防动员、政务公开事务、电子设备购置、管网改造等支出。
(3)专项业务活动支出43.9万元,主要是地方志编纂经费。
(4)事业运行483.6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日常办公等支出
(5)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36.9万元,主要是市华侨联合会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日常办公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9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4.3万元,主要是行政退休职工的工资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52.6万元,主要是事业退休职工的工资等支出。
3. 农林水事务支出1.8万元,包括:
(1)生产发展0.8万元,主要是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养植、畜牧业等生产发展项目及相关技术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2)其他农业支出1万元,主要是扶贫工作宣传、扶贫工作人员培训、扶贫工作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4.1万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减少121.83万元,下降32.28%,主要是减少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等原因。
1.公务接待费1.4万元, 2014年公务接待累计12批次,118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7.1万元。2014年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7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4年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收支决算总表
二、2014年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支出决算表
三、 2014年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四、 2014年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进行调查研究和文字综合。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日程安排。
(三)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市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四)审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请示、报告市政府的工作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省政府和省部门、国务院和国家各部委及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交办,对市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有争议问题进行协调或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督查和信息反馈;负责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工作联系。
(八)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九)负责收集、处理经济建设和社会动态信息,为市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信息工作。
(十)联络新闻单位,对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十一)参与或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市领导来我市视察、参观、考察的活动安排和接待工作。
(十二)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三)负责市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的规划、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自动化建设和技术应用工作。
(十四)负责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项目的管理、组织社会力量失贫和开展移民动迁扶贫工作;对全市扶贫开发进行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检查验收。
(十五)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葫芦岛市人民政府机关服务中心
2.葫芦岛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3.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4 .葫芦岛市华侨联合会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另附件)
第三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979.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307.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07.6万元。
2.其他收入0.5万元,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670.9万元。
(二)支出总计3342.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034.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7.5万元。
2.项目支出1307.3万元,主要包括督查室提案办理、应急值守及保障、国防动员、政务公开事务、电子设备购置、管网改造、地方志编纂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636.9万元
主要是项目当年未完成,补充经费指标下达晚未及时支付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4.8万元,项目支出1307.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2.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9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8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3.4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257.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日常办公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61.6万元,主要是督查室提案办理、应急值守及保障、国防动员、政务公开事务、电子设备购置、管网改造等支出。
(3)专项业务活动支出43.9万元,主要是地方志编纂经费。
(4)事业运行483.6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日常办公等支出
(5)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36.9万元,主要是市华侨联合会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日常办公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9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4.3万元,主要是行政退休职工的工资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52.6万元,主要是事业退休职工的工资等支出。
3. 农林水事务支出1.8万元,包括:
(1)生产发展0.8万元,主要是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养植、畜牧业等生产发展项目及相关技术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2)其他农业支出1万元,主要是扶贫工作宣传、扶贫工作人员培训、扶贫工作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4.1万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减少121.83万元,下降32.28%,主要是减少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等原因。
1.公务接待费1.4万元, 2014年公务接待累计12批次,118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7.1万元。2014年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7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