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8-07 来源: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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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十一、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或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委和省政府领导、省直各部门、外省领导、外市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市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四)审核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请示、报告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上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和市本级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六)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牵头组织市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参与市委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
(七)负责组织或参与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八)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市政府有关重要文件,起草、审核、把关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等文稿。
(九)对国内外经济形势、有关省市经济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十)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报告督查情况,指导协调和统筹规范政府系统督查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市政府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业务指标考核工作,承担市政府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市政府系统承办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十二)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十三)负责全市政务信息搜集、整理、报送工作,指导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十四)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市政府系统政务舆情工作。
(十五)负责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协调组织市政府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市政府各部门宣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十六)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等国有资产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拟订具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八)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公务用车和行政执法用车管理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九)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十)制定全市公务接待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副市(地)级以上领导来葫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国家、省四大班子派出的各类检查、调查、督查、视察团组来葫公务接待工作。
(二十一)负责国旗、国徽管理工作。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秘书科、文电科、综合一科、综合二科、综合三科、综合四科、综合五科、综合六科、综合七科、综合八科、调研室、信息科(市政府总值班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府公报室)、督查考核一科、督查考核二科、督查考核三科、督查考核四科、督查考核五科、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信息动员办公室)、资产管理科、后勤服务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公务用车管理科、接待一科、接待二科、财务科、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等。这些内设机构完成以上工作职责。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2.葫芦岛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601.1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601.1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01.1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2.无上级补助收入。
3.无事业收入。
4.无经营收入。
5.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无其他收入。
7.无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8.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82.86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比上一年有所增长;二是厉行节约,项目经费支出略有减少。
(二)支出总计4,601.1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858.8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3.8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93.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7.87万元。
2.项目支出742.2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6.13%。主要包括市政府相关文件印刷、侨联杂志印刷、市本级公务接待工作等支出。
3.无上缴上级支出。
4.无经营支出。
5.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82.86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比上一年有所增长;二是厉行节约,项目经费支出略有减少。
(三)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0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8.86万元,项目支出742.28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2.86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比上一年有所增长;二是厉行节约,项目经费支出略有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1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23%,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94%。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01.1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9.92万元,占87.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0.31万元,占7.4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4.96万元,占2.28%;无节能环保支出;无农林水支出;无交通运输支出;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无援助其他地区支出;无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45.95万元,占3.1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9.92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3255.51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保险,日常办公运转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08%。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42.28万元,主要是市政府相关文件印刷、侨联杂志印刷、市本级公务接待工作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94%。
(3)无预算改革业务。
(4)无财政国库业务。
(5)无信息化建设业务。
(6)无事业运行。
(7)无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0.31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9.1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体检费、书报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无事业单位离退休。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9.44万元,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32.26万元,主要是退休和部分调转职工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死亡抚恤46.72万元,主要是去世退休职工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伤残抚恤22.75万元,主要是工伤职工待遇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104.96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65.76万元,主要是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务员医疗补助39.20万元,主要是缴纳公务员医疗保险部分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无农林水事务支出。
5.无金融支出。
6.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145.95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45.95万元,主要是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7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接待任务小于预期。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49.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0.15万元。
1.公务接待费49.2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市本级公务接待费用,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65批次,1094人,49.29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4.65万元,增长10.42%,主要是疫情对公务接待工作减少的影响有所减弱。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0.15万元,比上年减少8.67万元,下降3.63%,主要是公务执法执勤及出差减少,相应车辆运行维护费较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17.7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车辆,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41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办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平台车辆的运行维护。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9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58.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00.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457.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市政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7.87万元,比上年减少32.94万元,降低2.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日常办公消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市政府办公室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政府办公室共有车辆3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讯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其他用车16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政务接待和调研,无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离退休干部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