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
(2017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明细表
九、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明细表
十、三公经费上下年对比表
十一、绩效情况表
十二、采购表
第三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市工作动态,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日程安排,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四)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请示、报告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国务院和国家各部委、省政府和省部门及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对市政府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七)负责收集、处理经济建设和社会动态信息,为市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联络新闻单位,对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九)参与或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市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市视察、参观、考察的活动安排和接待工作。
(十)协调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管理、政府门户网站有关工作,指导全市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工作,负责12345市长热线电话工作。
(十一)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葫芦岛市人民政府机关服务中心
2.葫芦岛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3.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4.葫芦岛市华侨联合会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表(点击链接)
第三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葫芦岛人民政府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收支总预算3807.09万元,比上年增加853万元:工资及福利支出增加100万元,为正常人员增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人员定额)增加348万元,为执法执勤公务用车平台车辆定额费用及人员车补费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125万元,为正常退休人员增资及因增资而致的各项保险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80万元,为12345政府热线平台项目等新增的专项业务开支。
2、2017年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运行经费安排2882.09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206.18万元,日常办公商品及服务支出1068.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7.37万元。
3、今年我单位采购经费安排421.11万元,其中车辆燃油和保险安排308.10万元,12345政府热线平台购买服务安排113.01万元。
二、关于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13.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98.1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反映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国务院一类会议、国庆招待会、全国劳模大会)的地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除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