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行政)部门预算(2021年)

发布时间:2021-02-04  来源:政府办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行政)部门预算

  (2021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行政)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政府科目)

  二、部门收支总表(部门科目)

  三、部门收入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明细表

  九、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明细表

  十、三公经费上下年对比表

  十一、绩效情况表

  十二、采购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四、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十五、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

  第三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行政)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或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委和省政府领导、省直各部门、外省领导、外市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市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四)审核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请示、报告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上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和市本级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六)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牵头组织市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参与市委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

  (七)负责组织或参与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八)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市政府有关重要文件,起草、审核、把关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等文稿。

  (九)对国内外经济形势、有关省市经济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十)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报告督查情况,指导协调和统筹规范政府系统督查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市政府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业务指标考核工作,承担市政府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市政府系统承办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十二)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十三)负责全市政务信息搜集、整理、报送工作,指导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十四)负责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市政府系统政务舆情工作。

  (十六)负责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协调组织市政府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市政府各部门宣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十七)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等国有资产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拟订具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九)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公务用车和行政执法用车管理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十)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十一)制定全市公务接待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副市(地)级以上领导来葫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国家、省四大班子派出的各类检查、调查、督查、视察团组来葫公务接待工作。

  (二十二)负责国旗、国徽管理工作。

  (二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行政)部门预算表(点击链接)

  第三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行政)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葫芦岛人民政府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收支总预算3467.36

  万元,比上年减少 230.02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及福利支出增加126.69万元,为正常人员增资及编外用工人员工资列入本年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33.10万元,人员及实物定额按比例压减;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 15.39万元,为原在职工伤人员退休,新增一名遗属人员;项目支出减少139.00万元,为压缩项目经费。

  二、2021年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运行经费安排3325.36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452.13万元,日常办公商品及服务支出1810.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27万元。

  三、2021年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商品服务支出部分)安排195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办公经费1425.24万元,包含日常办公经费、差旅费、租赁费等;培训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0万元;维修费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0.72万元,包含伙食费;项目支出安排:办公经费114.8万元;会议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7.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5万元。

  四、关于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40.00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因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执法执勤平台车辆运行,故平台车辆运行经费列入本年预算。

  五、关于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办公设备15万元,用于购置日常工作所需办公桌椅及办公电子设备。

  六、关于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市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18辆。

  七、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整体绩效目标为保证市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收发文工作顺利开展,保证《政府工作报告》高质量完成,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准确、及时。为加快我市经济战略建设,努力实现质量更高、结构更优、效益更好发展,为市政府做好工作保障。绩效指标中重点工作办结率、工作完成及时率、工作质量达标率、总体工作完成率、预算执行率、预算绩效目标覆盖率等争取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