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2026年)

发布时间:2026-01-15  来源: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目录

  第一部分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6年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或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委和省政府领导、省直各部门、外省领导、外市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市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四)审核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请示、报告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上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和市本级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六)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牵头组织市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参与市委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

  (七)负责组织或参与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八)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市政府有关重要文件,起草、审核、把关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等文稿。

  (九)对国内外经济形势、有关省市经济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十)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报告督查情况,指导协调和统筹规范政府系统督查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市政府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业务指标考核工作,承担市政府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市政府系统承办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十二)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十三)负责全市政务信息搜集、整理、报送工作,指导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十四)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市政府系统政务舆情工作。

  (十五)负责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协调组织市政府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市政府各部门宣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十六)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等国有资产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拟订具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八)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公务用车和行政执法用车管理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九)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十)制定全市公务接待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副市(地)级以上领导来葫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国家、省四大班子派出的各类检查、调查、督查、视察团组来葫公务接待工作。

  (二十一)负责国旗、国徽管理工作。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2526.0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26.0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二)支出预算2526.0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285.23万元;

  2.项目支出240.83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21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240.83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141.84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正常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82.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6年,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6年,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264.50万元,与上年相同。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4.50万元,与上年相同。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64.50万元,以上年相同。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

2025年

2026年

合 计

264.50

264.50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

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64.50

264.5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264.50

264.50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26年年初预算购置固定资产10万元。其中: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100万元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6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240.83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9.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1.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22.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四部分2026年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件:2026年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