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关于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应公示其职能的建议》第358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09  来源:

  王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应公示其职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制定相关文件,明确工作任务 
  感谢您对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提出的建议,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确保机构改革稳妥有序实施,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畅通,我市印发了《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葫政办公开〔2019〕2号)《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各级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信息自主更新的通知》(葫政办公开〔2019〕7号)对已明确新“三定方案”的部门要求立即更新政府门户网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机构职能、班子成员、领导分工及照片、内设机构、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内容。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包括行政权力内容、依据,办理条件、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承办单位和承办人等。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单位在新的办公地点设置业务机构、主管人员、科室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业务流程等内容的公示板,具有办事职能的科室设置业务经办科室指引,在业务比较集中的大厅设立值班台和综合业务咨询台,有专人对服务队形进行业务解答和指引。 
  (二)整合网站,梳理各单位网站信息 
  2019年3月,我市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整合,对已明确新“三定方案”的市政府部门网站进行调整,切实做好新建、改版、整合、迁移、下线及名称域名规范等工作,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信息。对名称不变、个别职能调整的部门要求及时增加或迁移网站中已转入或划出职能的相关信息;对名称变更、个别职能调整的部门,要求及时增加或迁移网站已转入或划出职能的相关信息;已变更后的部门要重新申请域名,并做好相关备案工作;机构合并的部门、不再保留的部门,要求在网站上显著位置悬挂迁移公告信息并说明网站内容去向,待网站内容功能整合迁移完成后申请网站永久下线。在机构改革后,新的机构名称已在葫芦岛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全部更该完毕,新机构的地址、电话以及所管辖的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链接查询。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目前,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我市正开展政务公开栏目自主更新工作,规范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准确性,规范性。为更好的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各地区、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政府网站栏目更新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具体实施,并安排专人负责维护工作,确保政府网站安全、合格,工作畅通无阻。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推进政府基本信息公开落实完善工作,深化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公开。 
  感谢您对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葫芦岛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